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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财政部门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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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日 来源:条法司

[编者按]2017年以来姑娘大声唱简谱,各地财政部门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财政法治工作亮点纷呈,取得显著成效。现特予摘编,以供学习借鉴。

  江苏省财政厅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制度创新和顶层设计,扎实推进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创新实践“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取得了一系列可操作、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荣获2015—2017年度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事件)双提名奖。2017年初,时任省长石泰峰同志批示“财政厅推进依法行政的做法有示范意义,请法制办研究总结,形成可推广的举措”,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专门以1号文件向全省推广该厅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经验。2018年初,省财政厅加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又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2017-2018年度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其主要做法:

  一是创新实践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化。出台《财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化管理规范》,对财政规范性文件实行“计划管理、信息化控制、合法性审查、跟踪落实、动态清理”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有效保证了财政管理依据的合法有效。

  二是创新实践法治财政指标考核标准化。按照“纲要指引、任务落实、业务融合、考核督查、追溯问责”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将规范财政业务管理的各项要求,细化分解为具体的考核指标,辅以专业评价、网上调查、动态督查等多层次、多角度的督察考核,有效提升了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三是创新实践行政审批改革标准化。推进省市县权力清单“三级四同”标准化建设,落实“双随机、双公示”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并公布财政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江苏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清单五张清单,突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以《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总领,每一项单项资金对应一个管理办法的“1+N”模式,源头管控财政资金。

  四是创新实践信息公开标准化。制定《依申请公开标准化管理办法》,形成22个格式文本,同时上线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信息系统,将相关答复流程和格式文本嵌入办公自动化,有效固化了信息公开答复行为。

  五是创新实践涉法涉诉管理标准化。制定《江苏省财政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办法》,突出重点风险领域,明确涉法涉诉责任主体,规范办理流程。创新实践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了指导律师、值班律师和驻点律师三位一体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顾在过程中,问在风险点”的关键作用。

  六是创新实践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制定《江苏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管理办法》,改变财政普法工作各自为战的状况,坚持规划引领,设定规定动作、规定内容、规定形式,放大“财政宣传月”的品牌效应,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全方位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财政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树立财政部门的阳光形象。

  河北省财政厅在创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过程中,突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在加强厅本级法治工作的同时,2017年选取19个市县财政局作为省级示范点,逐一制定创建方案,拟订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取得初步成效。全省财政系统深入开展“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被评为“2017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主要工作亮点: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体系。河北省是全国唯一在省域范围内同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的地区。财政厅制定了 “3+4+5”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围绕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基本制度,出台3个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4类文本(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5个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全面规范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财政执法行为。目前财政执法三项制度已经在全省财政系统落地生根,财政部门执法形象不断改善,执法争议有效减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是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厅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把审查机制嵌入办公自动化系统,将文件审查作为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必经程序,打造了应审必审、审必留痕的标准化流程。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培训。制定《关于完善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学法常态化、规范化。首次举行“12.4”宪法宣誓,首次在公开发行期刊开设法治专栏。构筑“4+1”普法培训体系,组织厅党组、厅机关、全省市县财政局长、省直财务人员四类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8期,7000余人次参加。紧密围绕财政改革热点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和全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共有223个单位2.13万名人员参加。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裁决、其他权力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向雄安新区下放事项,支持新区建设。简政放权,取消资产评估机构设立、会计从业资格等三项审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财政监管体系,推行零障碍服务机制,各项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此外,严格政策文件管理,防控涉法涉诉风险。

  青海省财政厅在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中,按照厅《依法理财示范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进“加强内控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示范项目的实施。2017年,经青海省有关方面组织的第三方评估,省财政厅被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八个法治政府建设省级示范创建单位之一。主要工作亮点:

  一是把内控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重要抓手,出台了《青海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全面排查梳理出663个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点,制定了《财政厅法律风险防控办法》等8个内部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设定了制度刚性约束、规范流程、分级授权、不同层次设定差异化权力清单、各工作环节间制衡等414条防控措施,并将各处室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发挥实效。

  二是按照一个专项一个资金管理办法的思路,全年新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26件,基本实现了财政专项资金的制度化管理。

  三是厅领导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要求,蔡强副厅长亲自出庭参与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为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用权的法治理念做出表率。

  四是建立了财政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有力提升了防范化解财政法律风险的能力。

(财政法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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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财政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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