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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涨跌停封单量迷惑了!10分钟看懂什么是虚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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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别被涨跌停封单量迷惑了!10分钟看懂什么是虚假申报】日常交易中,大多数投资者都有这样一种心理:某只股票在当日收盘时涨停,表明市场对该股票的买盘需求强劲,下一交易日极有可能继续上涨。同时,收盘时在涨停板价格上未成交的买入申报数量越多,下一交易日上涨的概率越大,所谓的打板一族更应该在第二天去高位抢筹。跌停的情况反过来便是。

  日常交易中,大多数投资者都有这样一种心理:某只股票在当日收盘时涨停,表明市场对该股票的买盘需求强劲,下一交易日极有可能继续上涨。同时,收盘时在涨停板价格上未成交的买入申报数量越多,下一交易日上涨的概率越大,所谓的打板一族更应该在第二天去高位抢筹。跌停的情况反过来便是。

  于是这种心理,便被某些“大资金”利用了。他们采取市场俗称“封涨停”的方式,刻意选择接近收盘时仍是涨停的股票,在明知成交概率很小的情况下,继续以“涨幅限制价格”大量、大额申报买入,强化涨停趋势直至收盘,以吸引更多投资者在下一交易日开盘就买入,而其自身趁机卖出。

  “封跌停”行为则反过来,在跌停价大量、大额申报卖出,诱使其他投资者次日低价抛出,自身则趁机买入。

  举个例子

  10时31分,某股票涨停并保持至收盘。14时43分,某投资者以涨停价11.7元申报买入4笔合计314.22万股。14时53分,该股涨停价位上仍有931.43万股买入申报未成交。

  随即,该投资者再次以涨停价申报买入8笔合计800万股,占收盘时该股涨停价未成交申报总量1960.03万股的40.82%。截至收盘,该投资者在涨停价位上的未成交买入申报共有1114.22万股,数量特别巨大。

  交易所解释称,该投资者于14时53分以涨停价申报买入800万股之前,该股已有931.43万股的涨停价买入申报尚未成交,其中有314.22万股为其本人申报。

  考虑到该股自10时31分涨停后,在将近3个小时的交易时间内,仅成交了648.52万股的情况,在只剩7分钟就收盘时,该投资者再次以涨停价申报买入800万股,暴露出其希望通过堆积买单强化该股涨停趋势的意图。鉴于此,交易所认定该投资者的行为已构成强化尾市涨停趋势的虚假申报异常交易行为,并采取了相应的监管行动。

  还有一种虚假申报,并不是应用在涨跌停强化趋势诱导散户的情况里。

  一般来说,投资者挂单的卖出量,就是几百股或者上千股,但比如突然出现一个天量卖单,售价远高于当前成交价,这就表明他可能根本就不想卖,这就是一种诱空,这就属于虚假申报,而经常有投资者看到巨量卖单就慌了手脚,急急忙忙地卖了手中股票,就正好中了圈套。

  我们举个例子

  2006年6月26日,某操纵者,在10时41分至11时2分的21分钟内,连续挂出61笔买单,申报买入大同煤业4009万股。申报价格从第一笔的10.22元提高到第61笔的10.59元,伴随着股价的上涨,买单价格的不断提高,反过来又促使股价不断上涨,一个完美的循环建立起来。但与此同时,他又在10时42分至11时4分全部撤单,平均每单驻留时间1至2分钟。在最后一笔买单撤掉8秒后,该操纵者开始悄悄地反向操作,以10.36元卖出99.9万股,接着又在3分钟内以10.36元卖出330多万股。这种迷惑人的手法,也属于虚假申报。

  您肯定会问,难道他就不怕真的成交吗?的确,通过挂出大买单拉抬股价的风险在于成交,如果一个买单驻留时间过长,又恰好碰到同价位的卖单,自然就会成交,而一旦成交价格并不满意,操纵者岂不赔了夫人又折兵?

  但是正因为操纵者深谙此理,在挂单的同时不断撤单。经事后调查发现,在上述操纵过程中,61笔买单在10时42分至11时04分全部撤掉,平均每单驻留时间1-2分钟,最短驻留时间仅有31秒。而其99.9万股的实际成交,就发生在最后一个买单撤掉8秒后。在99.9万股成交后的10秒钟,操纵者故伎重演,再次挂出共计90万股的买单,并在11时08分前全部撤单,最短的买单驻留时间仅25秒,此时,再次以10.36元卖出333万余股。

  我们可以发现以上虚假申报有三个明显特点,那就是“时间短、成本低、获利高”。所以相关操纵者才会屡禁不绝。

  最后再举一例,是以上两种情况的结合版。

  对“ST源药”(现退市博元)来说,因为2008年7月3日其K线图上那根由跌停板到涨停板的大阳线,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由于“ST源药”这只股票在2008年7月1日复牌之后的前几天连续跌停,到了第三天开盘到11点左右,股票一直处于跌停状态,而到了11点之后,股票就出现异动,由跌停上升到涨停。遇到这样的情况,监管系统就自动报警,告诉工作人员该股票有问题。而经过调查之后,一出“疯狂的大戏”进入监管部门的视野:

  当天上午11时07分22秒至32秒,张某以当时“ST源药”的跌停价4.91元买入180万股股票。

  这只是第一幕——建仓。

  几分钟后,张某开始拉抬股价:

  在11时15分33秒以4.99元、申买档位的第3档挂单69万股,其时成交价为5.03元,尚未成交买单213万股。2分18秒后,张撤销委托申报。

  11时18分10秒,张某再次以5.1元、申买档位第4档挂单36万股,其时成交价5.13元,未成交买单225万股。4分35秒后撤销申报。

  11时19分16秒,他以5.14元、申买档位第3档挂单60万股,其时成交价5.17元,未成交买单270万股。3分23秒后撤单。

  在短短的4分钟内,张某不断挂出大单,给人以买单汹涌的假象,吸引其他投资者跟进,造成股价的不断上涨,而根据不断上涨的股价,张某再继续挂出大单,如此往复。

  下午开盘后,张某继续重复着上午的操纵手法:在1时01分50秒、1时02分50秒和1时03分48秒,先后以5.34元、5.38元和5.43元的当日涨停价挂出60万股、90万股和99万股的大单。

  至此,通过频繁申报和撤销“大戏”的表演,通过其他投资者的跟风买入,ST源药的股价被成功地推到涨停板。

  同时,张某“根据盘面量价的变化”加快了撤单速度,三笔单子的驻留时间缩短为21秒、34秒和23秒。

  张某为了作出巨量买单封死涨停的表象,还先后9次在涨停价上挂单共计798万股。当然,这9单他并没有撤销,因为事实上已不可能成交。

  第二天,7月4日9时18分22秒,正值开盘集合竞价时,张某再次以涨停价5.7元挂出99万股买单,继续制造无量涨停的格局,40秒后撤单。

  6分31秒后,即上午9时24分53秒,张某迅速将一开始建仓的180万股ST源药股票以5.68元、略低于涨停价的价格全部卖出。

  至此,成功出货。经事后认定,张某在这场“大戏”中共获利134.2万元。

  证监会相关发言人曾经给虚假申报下过一个定义, 就是“不以成交为目的,刻意做出的,通过连续申报影响别人对成交量和价格的判断,诱导别人的买入行为,都是非正常交易行为,严重破坏证券市场交易秩序”。

  最终经过认定,张某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依法查处了这起案件,主角张某被没收违法所得134.2万元,并处以罚款134.2万元。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D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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