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换一批
关注我们
QRcode 邮件联系 新浪微博
首页 > 食疗养生 » 正文

敬畏群众,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

   条点评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敬畏,是一个神圣的字眼,敬畏祖先、敬畏神灵、敬畏自然、敬畏公平正义……它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也是一个总也绕不开的话题。

  敬畏之心源自于信仰,敬畏不是惧怕,而是一种心怀神圣感的“尊敬”和“惶恐”。

  老子曾云:“人之所畏,不可不畏”,一个人只有心存敬畏,才会三思后行,行有所循,行有所止。

  群众最可敬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历史经验和当代民主政治的理论与实践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他们有着无穷的智慧,他们有着巨大的力量,他们有着神圣的权利,他们有着正当的利益,作为领导干部对他们要心存尊敬。

  在历史长河中,人民群众创造了璀璨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推动历史车轮前进的根本因素,是一切物质财富与精神文化的创造者,是胜利之本、力量之源。

  从群众力量的表现形式以及作用效果看,它确实是巨大的、可敬的、不可替代的。

  谁是智慧的主体,谁是智慧的源泉?结论当然不是领导干部个人,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从智慧的主体看,再聪明的领导也只是少数,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相比,只是沧海中的一滴水,微不足道。

  从智慧的源泉看, 群众的是千千万万,而出自领导的却渠道有限,是因为群众分布在社会的各个方面,身处实践一线,有着激发灵感的天地、产生智慧的舞台。

  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有作为,在事业上要有发展,仅凭自己的那点智慧是不行的,那点才华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智者有失,愚者有得”呢?老子在《道德经》中这样告诫我们,“欲先民,必以身后之”。

  谁是国家的主人?答案应该是人民群众,这已经是不容置疑的政治共识和政治实践。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作为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应该明白它,在行动上坚守它,始终对群众的地位心存敬畏,牢固树立群众“在上”我“在下”的理念,自觉淡化当领导的优越感,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在群众面前不抖权势、不耍威风、不摆架子,做他们中的普通一员。

  群众最可畏

  古人说:“水至柔也,其动也刚。”“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水所以覆舟。”党与群众的这种舟水关系,深刻地揭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历史规律:民意不可违,民心不可欺,民利不可犯。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群众最可敬,他们有无穷无尽的力量,社会的财富靠他们来创造;群众最可爱,只要你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服务,他们就真心实意地支持你;群众最可怜,他们的确有许多实际困难,但对我们的要求并不高;群众最可畏,不管什么人,惹怒了他们,就可以使你垮台。对此,我们必须有个清醒的认识。

  群众是事业成败的决定力量,必须敬畏群众。古人说,“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官有所畏,业有所成”。

  古今中外,一些政权更迭、政党兴衰,也一再告诫我们,群众的力量最强大,对群众心怀敬畏,才能获得支持拥护、站得牢立得住;如果忽略了群众,就会被群众所抛弃。

  牢记这个历史规律,就必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点赞本文!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剧版《锦绣未央》暂不认定抄袭,收入上亿被罚几十万,侵权成本低
返回列表

已有条评论,欢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