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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违约取消婚宴 赔偿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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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青岛讯(齐珂 记者王照重)山东省青岛市的戴先生花费2.5万元提前一年预定的婚宴马上就要到日子了,不曾想酒店临时通知他无法举办了,按规定商家应双倍返还定金,可是商家不认账。近日,经青岛市湛山市场监管所调解,戴先生拿到了1.2万元赔偿金。

  据戴先生介绍,他原本定于2016年初结婚。2015年3月,他预订了本地一家比较高档的商务酒店室外大棚22桌用于举办婚宴,分两次共交了2.5万元的定金,并与酒店签了合同。然而在2015年11月,戴先生却突然接商家电话,称所婚宴被取消了,要戴先生去酒店取回定金。戴先生认为,虽然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条款,但商家应按《合同法》的规定双倍返还定金,但商家却只同意返还定金,经与商家交涉未果。

  接到投诉后,青岛市湛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迅速和被诉酒店取得联系,经询问,该酒店拟承办婚宴的室外大棚系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搭建的,现已被要求拆除。该酒店认为这属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不应给予消费者双倍赔偿,只同意返还定金。

  青岛市湛山市场监管所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及《合同法》中解释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被诉酒店室外大棚未经合法审批,系私自搭建行为,可预见会被职能部门拆除的后果,不应视为不可抗力,故酒店的说法不成立。

  经调解,商家答应除退还消费者定金2.5万元外,再按违约金条款赔偿消费者违约金1.2万元。

  责任编辑: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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