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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导游鼓浪屿威胁游客 要让其“出不了岛” 被取消带团上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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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反映称在鼓浪屿遭遇导游威胁并上传了事发时的视频。视频中,一女导游对一男性游客进行言语威胁,并称要让其出不了岛(鼓浪屿)。视频发布者称:“交了导游费,不消费买东西就是这样的态度。”

网传视频中,这名带着遮阳帽的中年女子就是导游,正在质问一名男性游客,“你不看景点,那我带你去哪里?我们其他人是要去看景点的!你站景点门口等吗?”
紧接着,女导游指着游客越说越激动“到了鼓浪屿还这么嚣张!在岛上,你信不信?你走不出去!”。
女导游称,其公司老板警告过这名游客,“你这个人,跟你讲个道理讲不通,你很讨厌,话多得要死,你自己不玩还破坏别人,你这个人,以后出来玩不是这样玩的!”
11月25日,厦门鼓浪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官方微博对此作出回应称,称已对涉事导游调查取证,涉事导游承认其违法行为。涉事的两名导游及相关旅行社违反《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被列入“鼓浪屿综合惩戒主体名单”,取消其带团上岛资格。同时,对于涉事导游和旅行社涉嫌擅自增加旅游项目、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将依法从严查处,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公布。对旅行社诱导消费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面对导游强制购物,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呢?
要避免在旅游中被强迫购物,最好在签订合同前问题清楚是否有强制购物,在合同上写清没有有强制购物。如果在旅行途中发生了强制购物,一定要留好被迫购物的照片、视频及购物小票等作为证据,到报名的旅行社所在地旅发局投诉,旅发局会根据情节轻重对旅行社和导游进行惩罚处理,严重的会停业整顿。
2013年实施的《旅游法》规定:“不得组织以不合理的低价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来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017年修订的《旅行社条例》规定:“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会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并责令整改”。
2018年实施的《导游管理办法》规定:“导游不得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
旅游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按照相关规定,由工商部门履行旅游市场监管,旅游的相关法律一部部实施,但时至今日,旅游乱象依然严重,这其中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督管理好旅游行业的乱象,还国民一个秩序的旅游环境。
来源:人民法治网综合中华网、中国新闻网、华律网等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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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厦门导游鼓浪屿威胁游客 要让其“出不了岛” 被取消带团上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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