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换一批
关注我们
QRcode 邮件联系 新浪微博
首页 > 清境资讯 » 正文

【大整治!北京重拳出击二线城市跟进!楼市乱象吃不了兜着走】

   条点评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顶部

  北京市住建委等11个部门联合公开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专项行动的时间是从今年7月到12月,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阴阳合同、规避税费、虚假广告等都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

  这份《通知》是由市住建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共11部门发布的。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本市集合多部门力量,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北京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 诚意金纳入整治之列

  学区房退场

  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8年7-12月,并在专项行动结束之后,将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的日常监管范围。

  按照通知,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重点检查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

  对于此前备受关注的学区房,《通知》指出,将 炒作“学区房”、“不限购”、 “商住房”等概念,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居住属性等行为纳入重点整治内容。

  对于学区房的整治此前已有征兆。8月,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在《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实施多校划片。

  此外,《通知》强调,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的行为也被纳入此次重点整治内容中。此前上海也曾发文明确,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分期首付”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被认定为投机炒作行为。

  除了北京市住建委之外,9月18日,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将从9月21日-10月7日,开展“两节”期间针对房地产等领域的市场价格检查巡查。要求相关部门密切关注房地产企业、中介公司及住房租赁相关企业价格行为,加大对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明码标价情况的巡查力度,严厉整治房租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炒作虚假信息哄抬房租、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黑中介曝光

  针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内容,《通知》提出包括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订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商改住”、“隔断房”、“大棚房”等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等。

  北京市住建委出手整治房地产经济市场乱象并非第一次。本月初,我爱我家、中天置地两家经纪公司被发现违规代理绿城诚园公租房转租,北京市住建委暂停了两家中介公司在朝阳区网上签约资格,按上限罚款各6万元,并解除了4户违规转租家庭公租房租赁合同。

  日前,北京市开通了打击“黑中介”12345投诉举报热线,8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对首批被投诉查处的23家中介机构进行了曝光。时隔两日,北京市住建委再次曝光了美澳、金华爱家等12家投诉较多的经纪机构名单,并对克扣租金、押金、打隔断出租、提前清退租户等问题进行了集中约谈,要求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联系投诉人,完成押金退款事宜。

  有专家表示,当前北京房价与购房者或租房者支付能力不匹配的情况下,会催生出因图便宜而找黑中介的现象,在打压黑中介的同时,也要对成本比较低的房源增加供应,从租客的需求出发,保证整治事半功倍。

  此前,住建部等七部委下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已向市场释放了明确的信号。

  《通知》提出了对于虚假房地产广告的整治方案,要求不得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日前,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集中约谈了链家、我爱我家等15家网站,要求9月1日前,对照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要求自查整改,下架不符合要求的房源信息。

  诚意金纳入整治之列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指出,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行为也在整治内容之中。

  开发商收取订金、排卡费已成为行业内人尽皆知的秘密。8月底,华远商业收取排卡费一事被媒体曝光。华远项目开发单位——北京星光拓诚投资有限公司共收取20户购房者的排卡费,每户10万元,共计200万元,均以个人名义交纳。据了解,早在8月16日该公司就因房价款问题停止销售商业房屋,但尚有4户没有退款。北京市住建委责令该公司立即退还剩余4户的排卡费用,其负责销售的星光·视界中心项目也被暂停网签。

  多地严打租售乱象房地产行业迎“整治潮”

  18日,上海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到2018年底,住建委、房管局、公安局、司法局、税务局、银监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虚假信息、投机炒房、虚拟交易、违规收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海南省八部门日前印发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等四种行为。常熟九部门发文,截至12月底,在该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线城市跟进 西安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

  9月1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的通知》。

  《通知》要求: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应严格按照《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要求正确宣传,不能含有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等事项的承诺。

  二、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相对应的学区或学校,应以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当年入学政策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无权承诺。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补充协议中约定所售商品房对应学区或学校等事项。存在将商品房销售与学区、学校相关联行为的,应立即停止。

  四、对在广告宣传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入学就学事项的,各工商管理部门应依法严肃查处。

  五、各房产管理部门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与学区、学校关联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学区或学校事项的,要立即责令改正,并将相关情况抄送教育及工商管理部门。

  截至目前,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海南、天津、南京、苏州、合肥、厦门等地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房地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房地产市场的整治行动在多部门多城市频频出手后,又到达了一个巅峰。

  重拳整治下,房地产乱象一定无处遁形。

-盘发搜索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内容正文底部
标签:
修正周粥道有好吃吗?
返回列表

已有条评论,欢迎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