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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教育局2021年新生招生入学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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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发布

投稿邮箱:geermufabu@126.com
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青海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以及《青海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一)年满六周岁指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格尔木市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格尔木市户籍符合入学条件(一至四类)的适龄儿童。
上述适龄儿童将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划分的“格尔木市小学学区图”为准,(学区图查看方式:搜索并关注“格尔木市教育局”,在“微公开”菜单点击“小学学区图”,复制链接至浏览器点击下载查看)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的原则,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分类,依次注册入学,生源分类如下:
第一类:有房有户。具有本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相应学区的适龄儿童优先入学报名,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第二类: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具有本市户籍,但在我市无住房的,以户口本地址为入学依据。
第三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户籍,但具有相关学区学校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或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
第四类: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户籍,无住房的,或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格尔木市工作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子女。
依据《义务教育法》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按照上述四种条件实行网上提交材料、现场审核的方式报名,凡发现资料造假行为,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残疾儿童入学。患有残疾且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儿童,要求入学者,家长可联系格尔木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格尔木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格尔木市育才巷西侧,联系电话:0979-8480759 。

招生办法
(一)报名方式
市中山路小学、市江源路小学、市实验小学采用网上报名,市区其他学校及农牧区学校依照各校报名时间,在学校现场报名。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及时报名,以免耽误学生入学。
(二)网上报名地址
格尔木市一年级网上招生平台:
https://ysxbm.gemyl.cn
咨询电话:
0979-8431776(中山路小学)
0979-8412685(江源路小学)
0979-8415107(实验小学)
(8月22日起)
(三)熟悉平台时间
适龄儿童家长于2021年8月22日08:30至8月23日18:00登陆“格尔木市一年级网上招生平台”,选择本学区对应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口,熟悉报名平台,练习报名程序,8月23日18:00平台将清除所有练习报名数据。
家长自行网上报名,如需要网上报名指导的,可在以下时间到现场培训:
1.时间:2021年8月22日08:30至8月23日18:00
2.地点:各相关学校
3.其他:现场不作资料审核,只提供网上报名培训。
(四)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4日09:00至8月27日18:00
(五)现场确认时间
待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家长请携带相关资料(见“三、数据审核”)于2021年8月28日08:30至18:00在各网上报名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数据审核
(一)报名过程中上传的房产证、产权证、户籍信息系统自动识别,同时需要手动输入,两者进行对比,必须与证件一致,否则不予进行下一步操作。本操作完成后再次与学区范围进行核对,如选择学校和类别不符,系统将给出提示,重新选择学校和类别入口。
(二)报名信息上传完成后,请监护人随时关注审核结果的手机短信。家长因屏蔽手机短信等原因未见到审核结果短信需自行承担责任,市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解释。
(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第一类有户有房学生: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所有证件的原件。
第二类有户无房学生: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所有证件的原件。
第三类有房无户学生: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所有证件的原件。
第四类无房无户学生: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的属于划定区域学校学区内的居住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所有证件的原件。
幼儿园小班报名指南
为确保我市2021年秋季幼儿招生稳定、有序进行,现就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格尔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指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格尔木市户籍幼儿和非格尔木市户籍符合入园条件的(一至四类)适龄幼儿。同小学四类划分一致,请参考小学四类划分标准。
适龄幼儿按照上述四种条件实行网上提交材料、现场审核的方式报名,凡发现资料造假行为,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招生办法
(一)报名方式
市中心幼儿园、市六一幼儿园、市新蕾幼儿园采用各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系统详见各园招生公告),市区其他幼儿园及农牧区幼儿园依照各园发布的招生公告报名时间报名。
(二)报名时间
市中心幼儿园、市六一幼儿园、市新蕾幼儿园、市昆仑幼儿园、市春晖幼儿园、市盐湖幼儿园、市阳光幼儿园报名时间:2021年8月28日09:00至8月30日18:00。
市区其他幼儿园及农牧区幼儿园依照各园报名时间报名。

资料审核
(一)报名信息上传完成,请监护人随时关注审核结果。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第一类有户有房幼儿: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所有证件的原件。
第二类有户无房幼儿: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所有证件的原件。
第三类有房无户幼儿: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所有证件的原件。
第四类无房无户幼儿: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证、预防接种证所有证件的原件。
其他事项

转学生报名须知
根据《青海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规定,要严格执行班额控制标准,避免出现大班额,转入学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相对就近公办学校就读。转入学生家长需带户口本或居住证(非本市户口)、学籍信息表、房产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入学手续。

疫情防控要求
(一)新入学学生(幼儿)须如实报告开学前14天旅居史、健康史、接触史。若开学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学生(幼儿)需提供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家长出具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真实准确承诺书后方可报到入校(园)。(对于无法领取“信康码”“行程码”的学生,要求提供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的健康绿码和行程绿码)。
(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申请入学报名登记的学生(幼儿),由其1名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进校(园)前必须主动提供“信康绿码”、“行程绿码”、接受体温检测等,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校(园),全程必须佩戴好口罩。
注: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公告解释权归格尔木市教育局。
原标题:《格尔木市教育局2021年新生招生入学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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