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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号]南宁公布中考招生方案!二、三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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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市市区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有关政策来了!
与去年相比,
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
实行“两考合一”,
考试科目和分值也没有变化,
地理、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
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成绩不列入计分科目。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计分科目和非计分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和往年一样,计分科目的笔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体育与健康测试按照全南宁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考试,测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技能考查包括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成绩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地理、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成绩不列入计分科目。
二、理化实验操作、体能测试、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时间为5月7日—8日,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成绩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体能测试考试时间为5月10日—17日,按照全南宁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跑、跳、投、民族体育和兴趣特长等五项中按要求选三项进行考试,每项赋分为20分,满分为60分。考生体育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 C 等以下(含 C 等)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 D 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三、计分科目笔试的时间及办法
计分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赋分、时间及要求如下表:四、计分科目笔试的成绩呈现方式
笔试各科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5%)、A(约占10%)、B+(约占15%)、B(约占20%)、C+(约占20%)、C(约占15%)、D(约占10%)、E(约占5%)。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5%)、A(约占9%)、B+(约占19%)、B(约占21%)、C+(约占19%)、C(约占15%)、D(约占8%)、E(约占4%)。
五、市区普通高中的报名方式
(一)集中报名点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
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
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
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在南宁市三中设立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南宁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采用个人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www.nnzkzs.com)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在报名时段内,考生和家长在任何一台可以正常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即可实现网上报名、查询、改报、退出等操作,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任意选择报读、更改或退出
由于设立了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的模式,考生和家长有更多选择的时间和空间,即报名第一天开始,所有学校均开放报名权限,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有选择性的报读不同层次的高中阶段学校,但需要注意不同学校的录取时段有所区别,凡是过了报名录取时段的学校就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结果查询方式便利
通过网站可以查询到考生本人需要的相关信息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报名网站上市中招办将分阶段免费提供中考成绩查询、招生文件政策查询、招生学校简介、报名实时信息、录取信息等内容。
六、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报名录取工作安排
南宁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月15日至18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5日至17日三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同步开始,7月18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工作。七、自治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
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比例保持在50%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文件要求,2021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名额的招生比例保持在50%。
(一)定向生名额。
今年将南宁市市区内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50%的名额全部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初中学校。
(二)定向生名额的报名和录取。
1.各地段生的信息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就已进入高中招生系统,各考生在高中报名时不需特别注明,系统自会按考生类别及报读学校志愿进行排队。
2.在录取时间内,由中招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按择优录取原则依次进行录取。顺序是:指令性计划非定向名额录取——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录取——指令性计划定向空余名额补录——指导性计划名额录取。
3.定向名额录取还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考生通过校内竞争获得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预分配给本校的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二是考生成绩不低于所报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录取最低成绩。
八、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成绩限定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检测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二)理化实验考试成绩未达标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三)在指令性计划中:
1.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南宁市二中、南宁市三中录取;
2.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南宁市二中、南宁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四)在指导性计划中:
1.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南宁市二中、南宁市三中录取;
2.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E者,不能被除南宁市二中、南宁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五)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
南宁市二中、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
南宁市一中、四中、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十四中、南宁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
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资料配图(图文无关)
九、各种特殊情况的考生
就读南宁市普通高中的条件
(一)具有南宁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南宁市普通高中程序。
凡具有南宁市市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南宁市市区内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必须在南宁市市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凭南宁市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市区普通高中的报名录取。
(二)非南宁市市区户籍但在南宁市就读初中的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程序。
凡是非南宁市市区户籍而在南宁市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果需要提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且不准备在南宁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可由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就读初中三年来各方面成绩或进行毕业测试的成绩出具该生初中毕业成绩证明,由考生及家长回户籍所在地自行联系就读高中阶段学校事宜。
十、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
拟招收特长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负责制订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报市中招办审核后即可自行组织招录。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做好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
如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可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测试和公示,拟录取名单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即可正式录取。特长生考试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一)市中招办对市区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的报名、测试、公示成绩和上报名单的时间进行统一的安排。
(二)考生可持准考证和成绩条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到拟就读的高中学校报名,学校可组织测试,并将考生的测试成绩和拟录取特长生名单进行公示后报中招办审批。
(三)各校拟招收的特长生名额如未录满的,其剩余名额将调配到本校指令性计划非定向名额中,由符合指令性计划报名条件的市区考生统一竞争。
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十一、国际班招生管理规定
举办国际班的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桂教规范〔2014〕8号)、《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南教〔2012〕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的通知》(南教基教〔2012〕11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国际班办学行为,国际班学生实行独立编班,就读期间国际班学生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级。南宁市二中、三中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以上(含B+)。
十二、普通高中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
南宁市严格执行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取消招收择校生的规定,2021年中考招生,南宁市所有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全部通过中考报名系统中公开、公正、公平录取。
所有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包括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学费均按所录取学校的指令性计划收费标准收取。
同时需要提醒南宁市户籍考生,因指令、指导录取的收费标准一致,在中考报名时中考系统已自动帮助本市户籍考生选择“指令兼指导”两者兼报的报名方式,从而可让本市户籍考生获得更多的录取排序机会。
十三、严格规范学校招生秩序
各校要严格执行经南宁市中招办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招生结束后,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资料配图(图文无关)
十四、如何报读中等职业学校?
目前,南宁市有27所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有5所国家级示范校、8所自治区级示范特色学校。市属、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还可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
(一)现场报名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现场报名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二)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参加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在7月15日至18日自行选择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学校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当天必须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并选择专业,内宿生指标有限,先到先得。
十五、报读中等职业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减免学费。
对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直接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学费减免,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实施五年一贯制、“3+2”或“2+3”学制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不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劳动预备役制学生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
减免标准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市属技工院校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原则上为新生入学时申请,按学期核定,给予免除。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2”或“2+3”学制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不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劳动预备役制学生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地区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不仅推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还积极采取“半工半读”、“以工助学”等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每学年奖励名额约1000人,每生奖励2000元。
(五)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每学年奖励学生3000人,每生奖励1000元。
(六)升学补助。
对升入高等院校就读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全南宁市每年共资助3000人(含普通高中升学的大学新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对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
十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升学渠道有哪些?
(一)通过中职对口升高职考试就读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每年4月广西区内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即中职对口升高职考试)报读高职院校,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二)通过中职对口升本科考试就读本科院校。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专业对口的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由校长按应届毕业生30%的比例,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排名为依据,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择优推荐,每年4月由本科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择优录取。
2021年,广西普通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试点学校为:广西科技大学、北部湾大学、河池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10所本科院校,计划招生2100人。
(三)通过全国统考就读大专、本科院校。一是参加每年6月全国普通高考,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二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个人为单位报名。
在高职每年扩招一百万人的大背景下,中职学生升学机会越来越多;随着人力资源市场对技能人才学历层次要求的提高,中职学生升学愿望越来越强烈。近三年全南宁市中职学校毕业生升学率逐年递增,已超60%。
原标题:《南宁公布中考招生方案!二、三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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