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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详解!收入过万可能不用交个税~市税务局上线解读个税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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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的副科长黄亮夫等相关负责人,上线佛山电台FM94.6早间节目,为市民解答了有关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等3大个税专项扣除的问题。马上来看看,有没有解答了您最关心的那一个!

  具体扣除办法 子女教育

  问:一个家庭有两个孩子,子女教育是扣除2000元吗?那老人是否也一样?

  答: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对子女的人数没有限制,还是按照每个子女1000元来算。办法规定,赡养一个及以上的老人都是按照独生子女2000元一个月扣除。

  问:享受子女教育支出时,寒暑假是否会中断享受?

  答:不会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如果暑假孩子结束了一个阶段的学习,父母则需要重新进行申报。

  小编还贴心为你准备了具体案例,马上对比一下!

  ▽▽▽▽

  案例1

  陈先生,独生子女,月入1万元,银行贷款在佛山购买首套住房,儿子4岁,赡养两位超60岁老人。

  个人所得税计算:

  2019年1月1日后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10000

  -5000(基本减除费用)

  -1000(三险一金)

  -1000(子女教育)

  -1000(住房贷款利息)

  -2000(赡养老人)

  =0

  也就是说,陈先生不用交个税。

  而在个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实施前,陈先生每月工资薪金所得个税=(10000-3500-1000)×20%-555=545元;在现阶段过渡期政策实施后,陈先生每月工资薪金所得个税=(10000-5000-1000)×10%-210=190元。

  赡养老人

  网友提问:

  答:对于被赡养的老人是否有经济能力,政策尚没有具体的区分和规定,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按照办法去定额扣除。

  案例2

  小丁:单身,佛山工作租房(无房),攻读在职研究生,独生子,父母均未过60岁

  月薪8000(含三险一金1000)

  专项附加扣除:1100(住房租金)+400(继续教育)=15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

  8000

  -1000(三险一金)

  -5000(基本减除费用)

  -1100(住房租金)

  -400(继续教育)

  ×3%

  =15元

  首套房贷利息 或 住房租金

  问:员工无房产,长包酒店房间居住,每月金额自负,这种情况是否可视为租房?

  答:可以视为租赁住房,按住房租金支出的规定扣除,但请纳税人保留相关票据,用以证明相关事实。

  案例3

  一对夫妻,赡养老人、有孩子、有房贷(夫妻商定,子女教育、房贷均由丈夫扣除)

  丈夫小张:在读研究生、与妻子小李育有一女(5年级)、供一套房有贷款(符合首贷条件)、月薪11000(含三险一金1000元,无其他扣除项)

  专项附加扣除:1000(子女教育)+1000(住房贷款利息)+400(继续教育)=2400元

  妻子小李:独生女、父亲70岁、与小张育有一女(5年级),供一套房有贷款(符合首贷条件)、月薪7500(含三险一金1000,无其他扣除项)

  专项附加扣除:2000(赡养老人)

  个人所得税计算:

  小张:

  2019年1月1日后,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11000

  -1000(三险一金)

  -5000(基本减除费用)

  -1000(子女教育)

  -1000(首套房贷利息)

  -400(继续教育)

  ×3%

  =78元

  小李:

  2019年1月1日后,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7500

  -1000(三险一金)

  -5000(基本减除费用)

  -2000(赡养老人)

  =-500

  <0

  因此,小李不用交税

  △注意!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年终奖怎么算?

  网友提问:

  答: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2018年还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如果是2019年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还有待上级明确。

  如何申报?

  网友提问:

  问: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实施?是否需市民自身报备资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者税务机关或者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此外,纳税人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将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留存五年。

  问: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哪些资料备查?

  答:1.子女教育: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3.大病医疗: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4.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5.住房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6.赡养老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问: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几时申报?

  网友提问:

  答:扣缴客户端已经在12月22日上线了专项附加扣除的采集功能,扣缴义务人可以先行采集企业员工专的项附加扣除信息。手机APP、网页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功能将会在12月31日正式上线。

  问: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报送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有三种方式可以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①员工向扣缴单位提交附加扣除信息。员工可以通过纸质或者电子两种途径将信息提交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当接收并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税款时按照规定如实扣除。

  ②手机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之后提交附加扣除信息。

  ③访问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点击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链接登录后提交附加扣除信息,首次访问也是需要先进行实名认证注册。

  提醒:手机APP和网页两种方式的提交附加扣除信息功能需要等到1月1日才发布,纳税人也可以先通过这两种方式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了解一下相关新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指引,附加扣除信息功能上线后登陆APP会进行自动升级。

  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责任如何?

  答:1.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3.税务机关定期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抽查。

  问:相关政策都了解,但还是不知道具体怎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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