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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国融证券春木彩奈开出重大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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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交易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码。5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对于2018年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债券交易违规行为,证监会近日对国融证券开出重大罚单:限制该公司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并暂停资管产品备案1年。

  在分析人士看来,国融证券此次受罚也为券春木彩奈商债券交易敲响了警钟,对于监管提到的公司内控、业务隔离要求以及同公司不同资产组合间的交易转换风险问题等都需要引起重视。

  债券自营、资管业务遭罚

  5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对其采取限制债券自营业务6个月、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的行政监管措施。

  从受罚的原因上看,《决定书》指出,国融证券债券交易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风险控制流于形式,存在风控系统中大量预警信息未处理、风控数据与交易系统数据不一致等情况;二是经营管理混乱,人员隔离、岗位隔离、业务隔离要求没有落实,如资产管理二部与负责投顾的财富管理二部人员混合办公,债券交易人员离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三是业务管控缺失,如对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从公司资管产品“日鑫多利”买入债券、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向公司投顾产品“聚垚融富2号”卖出债券缺乏有效监控等。

  对于《决定书》所指问题,5月22日晚间,国融证券官网紧急发布了公告予以说明,国融证券表示,《决定书》列示的问题系证监会2018年在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所提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已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存量资管产品申赎及ABS备案不受影响,流动性风险可控。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8年12月,内蒙古证监局就对国融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并提出了相应整改要求。

  关于整改进展以及公司下一步发展规划,北京商报记者联系到国融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官网声明为准,暂无进一步信息提供。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受罚的债券自营和资管业务系国融证券的重点板块,两项业务在该公司去年整体净利润同比下降八成之际,均实现收入增长。

  根据国融证券2018年年报显示,2018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力医净入8.6亿元,同比增长5.06%,净利润0.12亿元,同比下降81.07%。而去年该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实现投资收益为4.2亿元,同比增长36.71%,年报特别提到,国融证券债券自营基于对市场情况的判断取得了较高的回报,去年债券自营投资年化收益率达15.04%。在资管业务方面,国融证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0.6亿元,同比增长97.27%,业绩增长表现突出。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证监会公布的2018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国融证券被评级为BBB级。

  风控隔离不到位引警示

  业内人士指出,暂停业务资格是国融证券违规付出的代价,但在该公司受罚背后其警示意义更应该引起关注。从国融证券受罚原因上看,《决定书》指出,国融证券业务管控缺失,如对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从公司资管产品“日鑫多利”买入债券、公司投顾产品“邻水融富1号”向公司投顾产品“聚垚融富2号”卖出债券缺乏有效监控等。

  江海证券研发部分析师吉灵浩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种操作可能存有关联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嫌疑。“券商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一个公司内部的资管部门和自营部门不能同时既买一笔金融资产又卖一笔金融资产,不论股票、转债、债券这种做法在券商实操过程中都是不允许的。”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及异常交易日常监控机制,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资产,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进行监控,并定期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首创证券研发部总经理王剑辉进一步表示,个别券商存在的不同部门产品之间相互转换买卖,有可能是出于提升业绩或是隐藏业绩的目的。对于这种做法监管有严格的风险合规管理规定,包括要求每个步骤都需要有具体的合规管理介入并进行留痕,如果是公开发行的资管或投顾产品还得需要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如果缺乏这两点进行“左兜换右兜儿”的操作,就会存在风险,进而嫩才网会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决定书》还指出,国融证券存在经营管理混乱,人员隔离、岗位隔离、业务隔离要求没有落实的问题。

  对此,王剑辉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监管要求,从事买方业务和卖方业务等不同类型的、具有一些潜在冲突的部门之间需要有岗位隔离和场所隔离,建立防火墙,避免出现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规的现象。

  就具体的风险点来看,吉灵浩指出,比如公司投行部门做项目的过程可能会接触到一些上市公司,获取到公司一些未披露的公告或内部信息,如果透露给资管部门就会涉及到内幕交易违规。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确保经纪、自营、受托投资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相对独立。

  券商债券交易从严监管

  事实上,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债券交易的规范力度正在不断加码,对制度合规和风险隔离的要求也缕有提及,这一严监管的趋势也在向证券业蔓延和覆盖。除国融证券领债券自营业务罚单外,今年3月五矿证券也因存在债券自营违规行为被监管要求责令整改。

  据了解,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监管存在分割现象,不同的债券品种属于不同监管部门核准或注册,并在不同的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形成了“两个市场、多头监管”局面。

  为强化监管作用,2018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证监会的统一执法权,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执法机制。

  王剑辉表示,尽管银行也是债券交易的大头,但从整个链条来看,当前的债券交易更多的是以券商为中心环节进行展开,债券执法划归证监会也有利于债券执法监管力度的提升。

  债市跨市场统一执法划归证监会后,紧跟着2018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又联合下发《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内控指引》,从内控体系、风险控制、业务管理、人员骗你骗到爱上你管理等方面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风控作出规范。

  要求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所涉及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清算交收、财务核算等中后台部门应当集中统一管理。债券投资交易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清算交收等关键岗位应当专人负责、相互监督,不得岗位兼任或者混合操作。

  一位固收投资业内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该举措有利于实现券商一级和二级部门之间的风险隔离。据了解,此前部分券商的投行部门在承销债券认购情况不佳时,会选择本机构的自营或资管部门来买单。若该债券的收益良好,公司自然也会获得相应回报,然而,该债券业绩不佳甚至出现违约时,则风险和大额亏损也会随之转嫁至二级部门。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随着债市统一监管、信息打通的推进,债券投资“灰色地带”的操作空间将大幅度压缩。王剑辉也表示,当前债市违法违规风险会涉及到各个环节,比如发行承销方面的行贿受贿、寻租行为以及销售交易层面的违规代持等现象。这些做法不仅会影响行业生态,还增加了系统性的风险隐患,因此,监管力度提升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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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债券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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