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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红岗区检察院积极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两高两部四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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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红岗区检察院干警对黑恶案件性质认定及套路贷案件的办理能力,准确界定恶势力犯罪特征、软暴力及涉黑恶财产的处理,从而提升黑恶案件办案质效,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办案水平,4月10日,该院召开业务建设培训会。党组成员、院扫黑办全体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上组织学习了两高两部4月9日颁布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侦查监督科科长姚婧首先对《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进行了简要阐述。之后, 逐条对意见进行了解读。全体与会人员在学习中采取通读原文、重点解析、互动交流、共同研讨的方式,对出台的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

  副检察长唐守伟组织业务干警对新出台的意见结合办案实践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对意见中的新变化及对办案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已办案件对照新的意见进行了反向审视。

  “扫黑除恶相关的文件的学习将作为我们今年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读原文,拓展性、发散性思维,将意见内容熟练运用到实际办案中,真正做到融会贯通、执行到位。”唐守伟副检察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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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意见 案件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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