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啦!今后,中山这145项证明全部被取消了,扩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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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遗失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曾经,面对这一项项“奇葩证明”
你是不是反复被相关部门拒绝?
焦急万分又束手无策?
今后,
再也不用为这些证明烦恼了!
中山近期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全市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砍掉一批证明事项。
共有壹玖贰项证明事项被纳入清理范围,经 保留的有叁捌项,取消壹肆伍项,另有玖项需提请上级取消。
除法律法规新规定设立外,
今后将做到保留清单外无证明!
取消壹肆伍项涉企涉民证明事项
在取消的证明事项当中,以往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入迁移时需提供的个人(家庭)住房证明、婚姻登记(状态)证明、参保证明、居住证明、纳税证明以及毕业生的同意迁户证明等,今后均不需要提交,而是以现有证照如房产证、结婚证,或者打印格式文书如自行打印的参保证明等替代,毕业生迁户则通过网上核验即可。
以下这些证明一律取消 ▼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开具(盖章)单位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学生申请助学金
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办事处)、村(居)委会
具有稳定合法职业证明
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高考、中考报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高考报名资格 表盖章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高考报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在《中山市港澳同胞子女入学申请登记表》上签批盖章
中山市港澳同胞子女入学申请登记
外事侨务部门
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高考资格 表盖章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高考报名
国土资源部门
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
机动车申请报废
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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