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兆海等三人涉嫌诈骗罪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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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严兆海、严小林、张成龙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于2020年3月13日由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移交本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数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彭检察官
原标题:《严兆海等三人涉嫌诈骗罪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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